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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该怎样理解纯文学和市场化文学的关系

2012-11-26 15: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72| 评论: 0|原作者: 宗仁发

摘要: 今天该怎样理解纯文学和市场化文学的关系宗仁发 纯文学作为当代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其重要的程度,蔡翔在《何谓文学本身》这篇文章中是这样评价的:“近二十年来,‘纯文学’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核心概念,它不仅 ...

        今天该怎样理解纯文学和市场化文学的关系
宗仁发

      纯文学作为当代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其重要的程度,蔡翔在《何谓文学本身》这篇文章中是这样评价的:“近二十年来,‘纯文学’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核心概念,它不仅创造了一种崭新的文学概念,同时也极大地影响并且改写了中国的当代文学。这个概念有效地控制了具体的文学实践,同时也有效的渗透到文学批评甚至文学教育之中,任何一个人对此都不可能漠然视之。”尽管人们对这个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从未有过明晰和一致的解释,但从上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之后对应工具论的文学、对应偏重现实性的文学、对应低俗性的地摊文学、对应偏重社会性的文学等等,纯文学这个“移动的能指”始终在发挥着巨大的支撑作用。时至今日,纯文学这个概念是不是已经寿终正寝只具有文学史的意义了呢?我看还未必是这样。也可以说它仍是一个“移动的能指”,仍具有“剩余价值”,这主要体现在与日益加重的市场化文学的对应功能上。
      陈福民2004年在《文汇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文学需要市场——但不等同于市场》参加讨论市场、消费和文学的关系的文章,文中谈到“我们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文化变迁时代,这导致了文学正在经历着从创作到策划、从作品到商品的变异过程。现在普遍的倾向是强调文学的消费性,强调文学作品作为商品的属性,这一点无疑有它合理性。然而这个合理性是有限度有边界的,它不可能成为理解文学的一个‘全称肯定’。我一直相信,一个种族在其精神生长过程中,始终要面对和处理一些不能被大众文化所认可和消费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在其他的生产领域里是不能被保留的。这样的因素乃是人类精神生长的独异性、丰富性、多样性的前提。文学作为人类精神自我描述的方式,是保留、收藏上述因素的一种有效手段。当下大量的文学写作正在按照文化工业的逻辑推进,有如一个产品,通过精心的策划设计,在流水线上无限地复制。但是文学必须要保留和保护那些不能被通约、不能被复制的因素。假如消费时代的文学确实存在某种隐忧的话,我认为过度的无边界的消费,将会对那些个别的、不能被历史整除的独异因素构成致命的损害,这是需要谨慎面对的。”我们不是迂腐地抱残守缺,君子罕言利,而是不赞成所有文学的权力都交给市场主宰。
     在文学市场中消费者即读者当然就是上帝,但这个上帝并不会给所有优秀的作家和作品签发畅行无阻的通行证。1956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并被称为“西班牙语抒情诗高度精神和纯粹艺术的最佳典范”的著名诗人希梅内斯在一本书的献辞中就曾无奈地写道:献给无限的少数人。同样是获得过诺奖的墨西哥诗人帕斯说得更彻底,他说:“现代诗歌的特点之一就是少数派的坚强意志”,“没有任何一位开创现代性的诗人寻求大多数人的认可,相反,所有人都选择了‘蓄意与公众情趣为敌的写法’。”帕斯说这些话的时候并不是不知道市场的厉害,他说:“我担心我的理由说服不了许多人,对现代思维来说,任何理由都敌不过一个数字。社会学者、教授、记者和掌握出版事务的人都说,他们拥有无可争辩的数字。”是啊,看吧,被称为诗人之王的法国象征主义诗人马拉美的代表作《牧神的午后》当时发行195册,11年后,他的自选集更可怜,才发行25册。兰波的后来对20世纪诗坛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在地狱中的一季》,当时只印了500册,而且,除了作者自己拿走了六本之外,其他的都被丢在印刷厂的仓库里。我们再来看看惠特曼,他的《草叶集》第一版是作者自费出版、自己印刷的,发行量是795册。显然市场的逻辑并非是文学的逻辑。一位美国出版人曾回忆庞德不止一次对他说过这样的话,庞德说,我的作品能在一本平庸的杂志上发表,能够到达27个读者眼前并使他们心潮激荡,这就够了。1940年,庞德还写信告诫他的年轻朋友:任何为钱写的东西都一文不值;唯一有价值的是对抗市场的创作。没有比钱更有毒的东西了。如果有人收到了一笔巨额汇款单,他马上会想到自己做了某件事情,但很快他的血管里流的就不是血了,而是墨水。许多经典作家作品的遭遇是如此,当下中国的纯文学的命运大家就更十分清楚了。如果我们认为纯文学对市场还会有什么不容置疑的作用的话,那就是纯文学是市场的一种解毒剂。
      假如我们同意不能把纯文学的命运完全交给市场决断,假如我们又同意纯文学不应奄奄一息、坐以待毙,那么,就应该维护一个纯文学赖以生存的有效机制,也可以把它称之为“纯文学场”。前提是我们相信许多作家、诗人的创作不是以追求市场效果为目的的(尽管有时他们的作品也会畅销)。其次就是传播渠道了。第三是文学评价研究体系,包括文学评奖、文学评论、文学教育等,这方面我就不说了。这里我着重谈谈传播渠道方面的情况吧。过去,我们曾经有过非常奢侈日子。就发表和出版的时间而言,有以一周为周期的各大报纸副刊,有以月或双月为周期的数以千计的文学期刊,还有每年都要出版一定数量纯文学作品的百余家文艺和承担这方面功能的其他出版社。可是今天是每况愈下了,报纸副刊的文学功能大大退化。大家都记得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卢新华的《伤痕》是发表在1978年8月11日的《文汇报》上的,今天这样的实例好像再也看不到了。出版社全面转企之后,市场制约、生存第一的现实让他们至少暂时无暇顾及达不到一定发行量的纯文学作品的出版。纯文学容身的三大板块仅剩下文学期刊这一块领地,但就在这个领地里,也是危机四伏。当年能够大量培育纯文学幼苗的数百家地市级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在上世纪80年代两次刊物整顿之后,至今还发挥作用的已所剩无几。办在出版社或其他系统的文学期刊也都因服从于各自改革的需要纷纷转向了。就是办在我们文联、作协自己手里的文学期刊也是有的卖给民营书商,有的租给内部员工,其功能已和纯文学毫无瓜葛。最后还在顽强坚守的能够刊载原创纯文学作品的刊物也就几十家了。在这几十家中目前可以以发行量生存的不足十家,大多数是要依赖政府的公益拨款来维持生命的。如果要给他们断奶,把他们推向市场,让他们转为企业,那我们的纯文学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可想而知。有时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我们的国家经济多年连续高速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公益文化的扶持能力不成问题,为什么连纯文学这点火苗还要让它走向熄灭呢?
      也许有人对文学编辑们的这种执著并不理解,是啊,就个人生活处境而言,不办纯文学期刊可能会有很大的改观。可为什么我们还死乞百赖地维护纯文学的生存问题呢?第一,在目前的报刊出版管理体制下,纯文学期刊正如李冰书记去年全委会上谈到中国作协所属报刊时所说的,它是作家、文学爱好者不可缺少的精神园地。它目前不能靠市场生存,如果政府也不管,那交给谁呢?那就等于没有了我们最后的家园。第二,政府从公益角度对纯文学期刊予以扶持,可以使纯文学期刊承担起培育经典、滋养新人的重任。回顾一下我们当代文学并不遥远的昨天,有多少优秀的作品都是首发在这些纯文学期刊上啊。就举一个例子,我们中国文学的最高奖鲁迅文学奖四届评奖中的中短篇获奖小说不都是发在我们这些刊物上吗?我们再查查眼下活跃在文坛上的作家们,绝大多数人的处女作都是发在这些纯文学期刊上的。把纯文学期刊看作是作家的摇篮并不是夸大。我们知道现在有了互联网,但至少在短期内互联网还无法完全取代这些文学期刊的作用。第三,纯文学期刊是刊发原创作品的最重要的阵地。谁都知道《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这些选刊有较好的发行量,显而易见,选刊选载的作品不都是来自纯文学期刊吗?包括《新华文摘》《读者》中占一定比例的文学作品大多也是来自纯文学期刊。还有影视改编的作品也有许多是从纯文学期刊中找到的。仅以我们的《作家》为例,张艺谋的《有话好好说》改编自《作家》发的述平的中篇小说《晚报新闻》,冯小刚的《天下无贼》改编自《作家》发的赵本夫的短篇小说《天下无贼》,张元的《绿茶》改编自《作家》发的金仁顺的短篇小说《水边的阿狄丽雅》。够了,足够了。毫不夸张地说我们的纯文学期刊处在文学长河的源头地带,上游如果干涸了,那后果肯定是很严重的。
    最后,我再说一说具体层面的纯文学期刊改革的实质性问题。
    众所周知,由国家主导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从总的指导原则和大的方向上看,我们都是无比赞同和拥护的;就其实施中遇到的一个细小的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加以探讨的。
        这个问题就是纯文学期刊单位该如何定性和归属?目前,要一律转企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大,即将到来的命运决断已近在咫尺,因此,在纯文学期刊单位中工作的人们也免不了忧心忡忡,甚至有些惶惶不可终日。首先,需要搞清的是该怎样解读《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纲领性文件中的相关段落,在这个文件中纯文学期刊的位置在哪里呢?这个意见中涉及这个问题的是这样说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其他艺术院团,一般出版单位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等报刊社,以及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影剧院、电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行业组织所属事业编制的影视制作和销售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照此对号好像还无法入座,纯文学期刊按什么算合适呢?等到各省的改革实施时,这就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去年参加七届四次全委会时,在作协2009年工作要点和李冰书记的讲话中很高兴地看到、听到了对五家原创性文学报刊社中国作协已会同中宣部、财政部、新闻出版署,正着手制订方案和对策,争取列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重要信息,不知目前这个问题解决到什么状态?虽然中国作协和各省作协之间不是垂直领导关系,但按照惯例,地方会看中央怎么办的,这是没有异议的。比如在参公问题上就是这样办的。所以,我们是衷心期盼着中国作协的五家原创性文学期刊最终能够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如果能有这样的结局,地方上的问题也就好解决了。纯文学也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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