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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人性与伦理

2012-11-27 19: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14| 评论: 0|原作者: 郑国庆

摘要: 制服、人性与伦理 ——读黄飞虎《三十六转的电扇》 郑国庆 看守所电扇失修,烦闷的热天里,屋顶的电扇兀自以每分钟三十六转的速度慢悠悠地转着,——号子里的生活就如这电扇般,走着自己的不足为外人道的节奏。管教 ...

制服、人性与伦理

——读黄飞虎《三十六转的电扇》

郑国庆

看守所电扇失修,烦闷的热天里,屋顶的电扇兀自以每分钟三十六转的速度慢悠悠地转着,——号子里的生活就如这电扇般,走着自己的不足为外人道的节奏。管教、牢头、在押犯,组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小社会,与看守所外的社会秩序一道,构成了当代的制度与伦理景观。

江崇峻因为交通肇事进了牢,等待判决。虽然是过失,但毕竟撞死了人,一想起撞死人的刹那死者身上涌出的血,江就感到一阵阵的痛悔与自责。因为这份不安与内疚,他愿意承受看守所内严苛的管教与劳动。涮马桶、擦地板,每一份活他都一丝不苟地完成。一方面,这是牢头老大威严不可抗拒的指派,另一方面,江何尝不是将这种脏肮繁重的劳动视之为对自己无意中伤害一条生命的赎罪。因此号子里的生活虽然屈辱难捱,这位有着真诚道德感的人却仍然认真过活着每一天,在磨练中等待着法律对自己的判决。

牢头郑军对这位“知识分子”颇感挠头。江逆来顺受,不惮吃苦,然而在表面的恭谨顺从下却似乎颇有自己的原则,并不见得言听计从。这不,他无论如何不肯听从劝导,将他看守所账户上的钱拿去“在上面吃饭”。逼急了,江就说要将他账上的七千元钱捐给“希望工程”。身为牢头,郑军是负有为看守所“创收”的任务的。临近年关,他还没有凑够所里为每个号子定的上账指标,郑军能不着急上火,能不对这个“不明事理”的家伙深恶痛绝却不知如何处理吗?

江崇峻并不是“不明事理”,他很快明白了看守所的“潜规则”:所谓“去上面吃饭”,表面上是改善伙食,其实是“名正言顺”向所里交费,将个人账户上的钱转化成所里的钱。江并不是不愿吃得好一些,但前面说了,他将在看守所的吃苦视为赎罪,因此伙食的好坏他并不以为意,他希望将这笔朋友探监时给的钱让他妻子领回去作为死者家属赔偿金的一部份。然而他的妻子去财务室支取这笔钱时,受到了奚落与嘲笑。江发现,作为这笔钱的财产所有人他似乎并不拥有所有人的权利。

进了看守所的钱,怎能让它又流出看守所呢?简直是天方夜潭!看守所也不禁对这位迂直的知识分子感到恼怒。既然通过牢头的间接整治收效不大,管教亲自出马了。他想通过委婉的谈话来暗示这位“不明事理”的家伙。然而显然,江崇峻不是不明事理,只是他所坚持的事理与这个时代的通行规则相比,显得太“正直”太“天真”了!

曾教一方面对这位认死理的知识分子感到愠怒,另一方面又不由对这位善良正派的知识分子有几分好感。他很愿意暂时脱卸警察的面具,与之有所交流。机缘巧 合,仕途并不顺遂的曾教与江有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谈话:

就看守所“创收”这件事来说,曾教觉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看守所的高物价与宾馆酒店、垄断国企相比,并无出格的地方,哪个国有单位不这样呢!江崇峻不这样看,他认为警察代表着社会法律的规范,看守所身为惩恶扬善的场所,怎么能够为自己营私呢。曾教对江的这套理想化说辞不以为然,他强调“警察也是人”,警察不过是一份职业。在这个时代,医生、教师的职业不一样早早褪去了它的神圣光芒,退化成一份普通的谋生方式了吗?有什么理由对警察提出这样的高要求?既然警察也没有享受到更高的福利待遇。在曾教看来,既然整个天下都在为利熙熙攘攘,“社会发展已经把生活主流提升到了追求品质的时代”,看守所借助自身条件“创收”也就没有太大不妥,顶多也就是不正之风,不必上纲上线。

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江崇峻坚持着法律的原则以及代表法律的警察的神圣性,诚然,警察是人,有七情六欲,有个人私利,然而一旦穿上制服,就代表着法律制度的正义,以一己或小集团的利益违背这个正义性,哪怕只是“创收”这样一个似乎并不严重的行为,也会侵蚀法律以及制度的正当性。从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今中国诸多公权力、制度性的腐败不正从这样一个个貌似不起眼的对制度伦理的破坏而生。所谓“警察也是人”这种“人性”话语的滥用,恰恰违背了制度正义所包含的对于人类社会人性弱点的规范、监督与校正。

面对这样一个从上到下整体性道德崩塌的时代,江崇峻显现出了难能的理想主义品格。小说对于这个人物的塑造无疑是理想化地,然而这样的理想化代表了文学的“伦理想象力”,在一个大家都对江河日下的社会道德心知肚明,痛心疾首,却不见得在生活中能够放弃一些眼见的实利的时代,坚持一点正义良知的江崇峻就成了这个时代的抵抗的“英雄”。

小说塑造最成功的人物无疑是曾教,如果说在江崇峻身上作者投射的是一种希望,曾教却接近于现实生活中某些公权力“穿制服的人”的“真实”。这些代表着制度的人物最为直接地体现着社会制度的伦理,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的人性表现,会经由制度而比普通人的个人行为放大出加倍的后果。曾教作为制度中良知未泯的一些人,一方面是制度运转的一分子,另一方面也不时会受到“道德”的追问:“道德这个东西不好琢磨,你遵循它,它会亏欠你,你践踏它,它就会像一根刺总扎在心里隐隐作痛。”正因为有这样一份对于“良知”的隐然的敬畏,曾教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了改变,打破看守所不成文的规定,让江崇峻将七千元领走。

小说的结尾写道,江崇峻在看守所的墙壁上看到一副语录:任何改正都是进步。这是这篇小说所投射的“愿景”,但也是实实在在的希望。正如小说中曾教在与江崇峻的互动中所产生的改变,中国社会进步依靠的,只能是这种日常生活一点一滴的抵抗,或者其实是、遵从,遵从正义、遵从良知。如此,公权力在公民的监督下或许有可能不再扮演监守自盗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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