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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的事》序

2013-8-9 10: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258| 评论: 0|原作者: 谢有顺

摘要: 《大地的事》推荐序  谢有顺 有一个作家曾说,看见一种事物比想象一种事物要困难得多。这是真的。维特根斯坦也说过类似的话:要看见眼前的事物是多么的难。回想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由于过度崇尚想象和虚构,以 ...

    陈冠学在田园之中,真是找到了一种难得的自在和闲心。而这,正是散文写作者最为重要的精神品质。我们都知道,凡是写得好的散文,往往平和随意,自由不拘,既一目了然,又让人回味无穷,《大地的事》就堪称这方面的典范。面对这样的散文,所需要的不过是如何成为一个有心的读者,细细地品味,而若有人硬要跳将出来,喋喋不休地在那概括、分析、阐释、指手画脚,不仅不能帮助人更好地享受这样的散文,反而容易破坏这类散文的文气和境界。
    我读周作人的散文时就常有这种感觉。他当年给《亦报》、《大报》写的随笔小品,篇幅都很短小,每篇也就五六百字吧,虽然也有“文思枯窘”、“不是乏味便多生凑”(周作人自语)的时候,但绝大多数篇章,应该说,周作人都写得自然从容,情趣盎然,达到了散文随笔这一文体的极高水准。对于这些文字,周作人自道:“原以识小为职,固然有时也不妨大发议论,但其主要的还是在记述个人的见闻,不怕琐屑,只要真实,不人云亦云,他的价值就有了。”(《关于身边琐事》)他还自定了两个写作标准:“一是有意思,二是有意义,换句话说也即是有趣与有用。”(《拿手戏》)——周作人将自己的散文特点都准确地说出来了,加上他的文字本来就并不难读,这时,如果批评家硬要用微言大义去阐释周作人的散文,恐怕纯属多此一举。
    有一种散文是只适合阅读、回味和享受的,它并不适合阐释。周作人的散文就是这样。我们都知道它好,但很难说清楚它好在哪里。不是有人说他的散文是闲适的吗?但周作人自己却说:“拙作貌似闲适,往往误人,唯一二旧友知其苦味,……”(《药味集-序》)貌似闲适实为苦涩,这可能才是周作人散文的真谛。一九二八年,他在给俞平伯的散文集《燕知草》作跋时称赞俞平伯的散文是“最有文学意味的一种”。他把这种文学意味概括为“雅”:“我说雅,这只是说自然,大方的风度,并不要禁忌什么字句,或者装出乡绅的架子。平伯的文章便多有这些雅致,这是他近于明朝人的地方。不过我们要知道,明朝的名士的文艺诚然是多有隐遁的色彩,但根本却是反抗的……”(《燕知草-跋》)周作人一再强调闲适里也有反抗这一点,并不是要为“手拿不动竹竿的文人只好避难到艺术世界里去”的情形开脱,而是不愿让自己以及自己的追随者(俞平伯、废名等人)的文字混同于“小摆设”、“供雅人摩挲”(《鲁迅:小品文的危机》)的行列。——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一直到现在,这样理解周作人等人的散文的人可谓大有人在。
    要在周作人这种“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的散文境界里读出涩味和反抗来,仅靠批评家的阐释是无济于事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个读者要有心境去揣摩,回味,响应。没有合适的心境,那是不能读周作人的散文的;即使读了,也可能会读出另外一个模样。因此,我认为,有一种好的散文,是叫批评家束手无策的,它欢迎阅读,却拒绝阐释,这种散文,用王统照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晨报副刊-文学旬刊》上发表的《纯散文》一文的话说是,“没有诗歌那样的神趣,没有短篇小说那样的风格与事实,又缺少戏剧的结构”,“使人阅之自生美感”。——“阅之自生美感”,阐释便显得多余,从这个意义上说,周作人式的散文,确实称得上是专供闲读的闲笔了。这样的散文会被忽视数十年之久,除了政治上的考虑和周作人自身的历史污点这些原因之外,实在是与他的散文气质有关的。——在漫长的狂飙突进的革命时代,谁会有闲情逸致去读这些闲笔文字呢?所以,只有等到革命的弦放松了,生活的自由和趣味慢慢得到尊重了,人们才会重新想起,现代汉语散文中,原来也还有周作人、梁实秋、林语堂等人这一脉文字的。
    相比之下,读者和批评家的目光,在大多数时候是集中在那些可阐释的散文上。比如鲁迅的散文,无论是他的《野草》,还是杂文随笔,几乎每一章每一节,都给读者和批评家留下了巨大的回旋空间,你可以在思想上,存在意义上,作很多的发挥。他的一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枣树”(《秋夜》),我们就可从中读出无穷的孤独和意味来;他的一篇《女吊》,篇幅并不长,里面的灰暗和绝望却着实令人惊心动魄;前两年,甚至还有人在《记念刘和珍君》这样悲痛的文字中,读出鲁迅真正爱的其实并不是许广平,而是刘和珍。“鲁迅和许广平的婚姻乍一看似乎还算美满,但仔细探究,却找不出任何生命激情的迹象。鲁迅最珍爱的女人,是他在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时的左翼学生刘和珍,她的被杀令鲁迅心如刀割。他的一篇《记念刘和珍君》,写得悲痛欲绝,犹如寒夜里的一声凄厉的狂哭。作为刘的同学,许广平扮演了一个刘的代用品的角色,她在鲁迅最伤痛的时刻出现,竭尽劝慰之能事,这多少补偿了鲁迅对于旧爱的无限迷恋,而刘则因此获得了一个恋父情结式的升华。”(见《书屋》杂志二○○一年五期朱大可文)——这当然是一种歪读,可一笑了之。我举这些例子的意思是,像鲁迅这种思想个性鲜明、语言充满隐喻的散文,确实是适合阐释的(包括错误的阐释);或者说,他的许多散文,只有被充分阐释之后,才能为一般读者所理解。以致鲁迅的这种散文传统,在当代已被简化为意义型的写作,许多的散文家,动辄也用起“墙”、“夜”、“死火”之类的象喻,像鲁迅那样“彷徨于无地”,“彷徨于明暗之间”起来;还有的人,以鲁迅为样本,写杂文和短论,也名之为“匕首”和“投枪”,扮演着“战士”的角色,呐喊着,但惟独容不得别人批评鲁迅——他们以为鲁迅是害怕别人批评的,这简直是对鲁迅精神最大的亵渎,它令我想起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里曾引用过的契诃夫的一句话:“被昏蛋所赞美,不如战死在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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